日前,路桥区天湖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路桥区横街镇湖头村正式挂牌成立。这是台州市第一家按照自愿互利原则,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,并经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合作社。
近年来,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,路桥区农村务农的劳动力不断减少,农田抛荒弃耕现象比较突出。在征求广大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路桥区横街镇湖头村率先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,该村的154户农民成了合作社首批社员,合作社集中经营农民入股的土地有297亩。湖头村农民吴新德告诉笔者,他家有1.3亩承包田,自己常年在外经商,没有时间打理田地,常常让土地荒在那里。现在,土地入股后,由合作社统一经营,这一“心病”解决了,自己也可以安心做生意了。
“合作社经营得好,我们这些股东年终还可以拿分红。坐享其成,何乐而不为呢?”农民吴茂定接过话茬笑眯眯地说道。
台州市农业局副局长蔡建设说,路桥区不少农民大多数时间从事二三产业,而一些种植大户想扩大种植面积却苦于找不到成片的田地。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,那些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以承包大片的土地,这样一来,农业产业化水平就能提高,规模经营效益就能上去,对现代农业的推进有着积极意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