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格后审制度。这项制度具有4个特点,即投标人身份不确定性,凡是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,均有机会获得标书,开标之前各方主体不知道哪些企业参投,也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是多少;投标人之间不可接触性,投标答疑以书面形式单独来往,开标之前,投标人之间难以接触;投标人数广泛性,只要基本条件符合的企业,都有资格投标,数量一般在20家以上;商务标不可修改性,投标人经审查合格,确定数量和身份时,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早已被封存,不能修改。
合理低标中标制度。该项制度采用商务标评审,即按报价从低到高选取20家合格的投标单位,其他投标单位出局;然后从评审合格单位中去掉报价最高的40%单位和最低的 10%单位,剩下单位取均值,与平均值最接近者得分最高,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出前三名;最后在三家候选单位中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。
推进诚信体系建设。建立招投标诚信体系,记录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串标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,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。
三项新举措实施后,有效防止了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串标、围标现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