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起,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2008年度审验工作全面展开,至6月30日结束。
据了解,本年度审验内容为:车辆技术状况、营运设施、标志、车容车貌是否符合标准,车身是否按规定喷印区域标志色;《道路运输证》违章记载情况;《道路运输证》和《行驶证》名称是否相符;各类规费缴纳情况;GSP车载终端是否安装及正常使用。
运管部门要求各出租车企业要按年审要求做好车辆自查自检,合格后方能送检。送检时须带车辆行驶证、道路运输证、计价器检定证书等资料,市区的车辆到市出租车管理处检验,并严格按照《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》执行,结果将记入单车服务质量档案。
为方便业户,各县、市车辆由当地运管所负责指派专人查验车辆,合格的在审验表上盖章签字,由企业或车主持证到市运管处加盖年度审验章。
